古镇街道建筑综合整治,加快打造一批大花园的“耀眼明珠”
时间:2022年/07/06 浏览:1204次 来源:信息来源:joojzz.com
今年是“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如何践行深化两山理论,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建设浙江大花园已成为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浙江省省长袁家军于萧山区、富阳区、桐庐县和建德市调研“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工作时强调,大花园是浙江的金名片,要时刻牢记总书记“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的重要嘱托,全面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打造一批“耀眼明珠”,加快串珠成链,变盆景为风景,努力让浙江大地更美丽,让全省人民生活更美好。
建德市梅城镇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美丽城镇规划建设对象,是统筹城乡发展、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典型代表。梅城镇拥有深厚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底蕴,曾陆续入选为绿色卫生、教育治安先进的中心强镇,然而其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在近年来日益突出,阻碍了古镇的进一步发展。我们通过探析千年文化古镇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街道建筑综合整治问题,研究如何把传承民族文化、改善民居条件和提升当地经济水平有机结合,为合理促进文化古镇开发与保护、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提供参考。
针对梅城镇街道建筑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情况,我们给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建议:
1、加快美丽城镇建设理论研究
古镇街道建筑物有着非凡的历史文化价值,然而目前国内关于美丽城镇建设的研究都着重于实际建设效果的简要评价与总结,还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体系。以浙江省安吉县为例,通过成立“中国美丽乡村”办公室、构建完整的建设管理机制,实现了城乡的统筹发展、摸索出系列建设经验。梅城镇在学习借鉴的过程中要取其精华、避免克隆,因地制宜地凸显自身特色,着力挖掘本地亮点和代表性。就全国范围而言,美丽城镇建设的街道建筑综合整治研究还有待加强,理论体系亟需完善和论证。
2、完善有关文化古镇建设改造的法律法规
美丽文化古镇的改造建设要循法推进,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加强街道建筑管理。将城镇区域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等,明确不同区域街道建筑的保护范围、具体措施、改造标准等。明确将古镇建筑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规划设计民俗活动的展示空间,如民俗节庆活动演出场所等,保留非遗传承人的生活空间。设立专门的宣传教育培训空间,如在学校、家庭或公共设施内宣传古建筑保护工作。进行人才培训与管理,提高公众素质,提高街道建筑物保护经费的管理监督能力等。
3、突显古镇街道建筑的地方特色
梅城镇的发展既要学习借鉴经典江南古镇的水乡情调布局,也要结合自身街巷肌理完整、历史文脉可寻、历史遗存丰富的特点,打造独树一帜的美丽文化古镇。明确历史建筑分类改造方式,首先摸清家底,对所有房屋设施普查分类建档,对重要历史建筑、文物古木等挂牌保护。对需要改造维修的建筑物,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造维修。综合整治过程中尽量做到少拆房,防止对普通民居及设施乱拆迁。对类型不一的建筑要进行分类改建,采用适宜方法进行内部的合理改建。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青砖古城墙则要予以重点关注和保护。
4、加强街道建筑的维护与监督
建议采用拆除、修缮、恢复、复建、整改等多种手段对街道建筑物进行分期分类改造。对于严重破损,无法修复的危房、违章建筑、影响街区空间尺度的建筑进行拆除,最大限度保护街区整体环境和历史风貌。对于目前存留的历史建筑物采取修复,要基于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保护原则,努力做到最大限度的历史还原。针对有时代意义的建筑,要按其原有风格从材质、颜色、形式的方面进行恢复。可以依据梅城影像资料,对各街道曾存在过的建筑进行原貌复建。对于一般的建筑则进行外立面的统一整改。政府在加大保护力度和资金投入的同时,也依靠市场机制运作,在政府主导和监督下,由政府下属或社会企事业单位实施保护方案计划。
5、加强街道建筑物开发与保护观念的宣传与教育
通过学校教育、社区宣传等活动进行古镇建筑物保护的宣传,使本地居民都意识到街道建筑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从而提升民众对于本地建筑物的认可感和自豪感,增强对古镇历史文物以及环境的保护意识。
引导民众积极参加古镇建筑的开发与保护工作,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使文化古镇协调发展、更加美丽,焕发出强劲的生命力。同时,通过互联网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外宣传,增加古镇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政府明确保护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适当发展旅游业,以保护带旅游,以旅游促发展。